规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维护委托人、竟买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本公司一般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委托人与该竟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关系己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因此产生之法律后果,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第四条 本规则之规定,构成本公司以拍卖人身份与委托人及买受人订立合约之相应条款。本规则之规定亦构成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之相应条款.故,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
第五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
第七条 代理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委托人的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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